本公司于200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所持烟 台渤海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化建)29.92%股权转让给公司第一大 股东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已刊登在2000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股权转让基准日 为2000年9月30日,本次交易以公司所转让的29.92%股权对应的截止股权转让基准日 经审计的烟台化建帐面净资产3868.34万元作为转让价格。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烟 台化建的总股本为6000万股,其中中新公司持有1795.2万股,占29.92%, 中国化建持 有600万股,占10%,其余60.08%的股份由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时的社会公众持 有(烟台化建原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已停牌)。 本次股权转让为关 联交易,须经公司于200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北京 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对烟台化建在股权转让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 对烟台化建在股权转让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予以公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附后。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