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中有关我公司所 属公司未改制为分公司的解释性说明,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公司于2001年3月8 日和 2001年3月15 日分别单独成立了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化工塑料分厂和中 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原计划在江阴化工塑料分厂及南京分公司成 立后即取消江阴化工塑料厂及中新集团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资格, 因而 公司在200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01年3 月已将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化 工塑料厂改组为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在两家分公司注册后, 公司一直对中新集 团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化工塑料厂的资产进行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发 现, 中新集团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部分贷款由其下属公司占用:江阴化工 塑料厂处于严重亏损状态,有几个正在诉讼的经济纠纷,直接取消其法人资格将增加 公司的风险。为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性和完整性, 在清理完毕江阴化工塑料厂及中 新集团南京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之前, 也考虑部分尚未到期 的贷款需要待到期后办理转贷手续, 对江阴化工塑料厂和中新集团南京新型建筑材 料有限公司暂时按现行体制运行。目前公司正在按照上市重组时进入资产明细, 清 理上述两家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待该项工作完成后,按已经注册成立的分公司 管理体制运行。公司对没有按计划完成将上述两家公司改组为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 司,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已经专门聘请律师事务所帮助公司在年底前完成这项 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