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于2007年4月17日以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崔丽君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