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3月14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5、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6、出席对象:
    1)2007年3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7、会议登记办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8、会议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2007年3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8028660
    联系传真:010-88028955
    邮编:100036
    联系人:李畅
    9、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