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12月13日,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与振石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向公司股东方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石集团)购买商标涉及的关联交易。
    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为7,811.4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新型建材、玻璃设备、包装材料的制造。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由于巨石集团使用的“巨石”牌商标为振石集团所有(编号为1063963和1070101的注册商标“巨石 JUSHI”),现振石集团以人民币3,000万元出让该商标,由巨石集团一次性买断。
    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证评报字[2006]第129号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动因和影响
    巨石集团长期使用振石集团的“巨石”牌商标,需支付一定的商标使用费,属于关联交易。由振石集团出让该商标,并由巨石集团一次性买断,有利于规范商标使用、减少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认为: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将对公司主业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