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8月1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937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