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9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陈雷先生因公出国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钱逢胜先生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本议案须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支付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每月5,000元人民币(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的费用在公司实报实销。公司拟支付其他董事和监事津贴为每月3,000元人民币(税后)。本议案须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