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2月12日发出四届十九次董事会通知,会议于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七名董事出席会议,辛伟民、杜归真董事分别授权潘刚升、义志强董事出席会议。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1900万元的转让价格,向浙江金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美都置业浙江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与浙江金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二、同意公司出资3000万元参与湖州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增资后的湖州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将持有其10%股权。
    三、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州凤凰东园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资扩股至2000万元,公司持有湖州东园90%股权不变。鉴于湖州东园决定以湖州“百合公寓”项目土地为抵押向工商银行湖州市分行申请5000万元项目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德清县支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海南宝华海景大酒店附楼(4088平米)为该笔贷款做抵押。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