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都股份”)已于2002年9月8日分别与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天鸿集团”)、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皓年有限公司签署了《海南宝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美都股份共协议受让上述三家股东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30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3%。以上情况公司已于9月10日发布了《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目前天鸿集团正在向有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拟转让的95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批准手续。
    公司从股东处获悉:为保证公司重组过渡期工作免受影响及工作的连续性,推动公司重组工作顺利进行,天鸿集团于10月29日与美都股份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天鸿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214万股法人股中的950万股质押给美都股份,作为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担保。质押期间自《股权质押协议》签署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股权最终交割并过户至美都股份名下之日止。双方将于近日办理有关质押手续。
    另外,天鸿集团、北京宝信实业发展公司、皓年有限公司分别与美都股份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将该三家公司拟向美都股份转让的共计3012万股股权委托美都股份管理,包括代表行使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出席股东大会股、动议权、表决权。托管期间自协议生效日起,至拟转让的股权最终交割并过户至美都股份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继续严格依据有关法规,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特此公告。
    
海南宝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