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大运村学生公寓经营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天华评报字(2001)1060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天鸿集团公司委托, 根据国家关于资产 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 对北京天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天鸿集团)所拥有的大运村 学生公寓经营权进行了评估,现谨将本次评估中的有关事项摘要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为确定天鸿集团拟转让其所拥有的大运村学生公寓经营权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 评估范围与对象:天鸿集团所拥有的为期15年的大运村学生公寓经营权。
    三、 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四、 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 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 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
    六、 评估结论:大运村学生公寓为期15年经营权的评估值为15,289万元。
    七、 报告提出日期:2001年11月15日。
    八、 报告有效期:本报告自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02年9 月 29日止。
    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 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负责人:李晓红
    注册资产评估师:唐林林
    注册资产评估师: 罗小明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11月15日
     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深圳公司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深资综评报字〖2001〗第030号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 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深圳公司的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 产评估方法,对该公司为改制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公司评 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 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资产 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如下:
    (一)委托方: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深圳公司
    资产占有方: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深圳公司
    (二)评估目的: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深圳公司拟进行改制, 评估目的是为 该公司改制所涉及的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评估范围包括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 评估前帐面值资产总额 12 ,860.87万元,负债总额9,841.22万元,所有者权益3,019.65万元。 评估对象包括流 动资产、长期投资、设备以及相关负债。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9月30日。
    (五)经济行为文件
    关于改制的上级公司批文
    (六)评估方法
    对流动资产和负债一般以核实无误的帐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 对固定资产主要 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由各项资产评估值加和得出。
    (七)评估结论
    该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 结果为:
    资产总额13,497.19万元,负债总额9,841.22万元,净资产3,655.97万元,评估增 值636.32万元,增值率21.07%,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 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373.65 2,373.65 2,373.65
长期投资 10,470.96 10,470.96 11,094.52 623.55 5.96
固定资产 16.25 16.25 29.02 12.77 78.54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设备 16.25 16.25 29.02 12.77 78.54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12,860.87 12,860.87 13,497.19 636.32 4.95
流动负债 9,841.22 9,841.22 9,841.22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9,841.22 9,841.22 9,841.22
净资产 3,019.65 3,019.65 3,655.97 636.32 21.07
    按照有关资产评估现行规定,本评估结论有效期一年(自2001年11月12 日起至 2002年11月11日止有效)。本评估报告依照资产评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 效力。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太奎
    注册资产评估师:罗芳 陈贤荣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海南普诚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接受海南宝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国 家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公认的 资产评估方法,对海南宝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之目的,而委托评估的资 产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做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履行了公认的其他必要评 估程序。据此, 我们对海南宝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平市 值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了评估,为其委估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目前我们的资产 评估工作业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01年8月31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海南宝华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南汇祥旅业投资有限公司44%的股权评估值为23,592,849.70 元。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 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 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 资产评估。
    
海南普诚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    中国 海南 海口
    2001年11月14日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孟兆胜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廖龙辉
    名称:海南普诚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德派斯大厦C座402室
    电话:68533173、68545196
    传真:68533173
    邮编:5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