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公司于近日与安微省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以总价款11581.88万元受让安微省宣城市昭亭南路东水阳江大道以北宗地编号为05008号地块。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安微省宣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公司与自然人史海蕾、金月明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开发上述项目,新公司名称拟定为"宣城美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51%;史海蕾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金月明出资7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受让的安微省宣城市昭亭南路东水阳江大道以北宗地编号为05008号地块宗地面积208267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167854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根据合同,公司将于2006年12月31日前动工建设。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土地使用权价款总额为115,818,800元。在协议签署后12日内,公司支付600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在2006年1月20日前支付2000万元;在2006年6月30日前支付3581.8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调整公司投资结构,拓展利润增长空间,公司决定投资本项目。该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公司将根据规划要求及市场定位作出方案确定投资预算后再行披露。合同签订后,公司与自然人史海蕾、金月明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开发上述项目,新公司名称拟定为"宣城美都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51%;史海蕾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金月明出资7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进行本次投资。本次投资将使公司负债率和财务费用有所提高,预计今年不会产生收益。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