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于2005年12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05年12月26日(周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2日-2005年12月26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相关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7、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简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2.5股股份,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同时,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对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效。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流通股股东,如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须按表决结果执行。
    三、相关股东会议提供的网络投票技术和时间安排
    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网络投票的流程详见附件1:《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48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5
    4、登记时间:
    2005年12月22日和2005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至17:00。
    五、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实现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13日(星期二)至2005年12月26日(星期一)(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2月9日和2005年12月20日。
    2、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5年12月13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公司股票续停牌。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3、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电话:(0571)88301613,(0571)88301607
    (4)联系人:王爱明、王勤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0日
    附件1: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 说明 738175 美都投票 1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美都控股 1 美都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美都控股"股票的投资者,流通股股东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738175 美都投票 买入 1元 1股 同意 738175 美都投票 买入 1元 2股 反对 738175 美都投票 买入 1元 3股 弃权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 口有/口无表决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赞成口 反对口 弃权口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口"中用√明确表示;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