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四次会议于2001年3月4日在本公司办公大 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宝怀先 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形成如下决议:
    1、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的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公平、公正、 合法的原则进行,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