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议于2003年9月29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王奎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王奎廷先生提名,续聘王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马钅昌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钅昌臣先生简历附后)
    三、《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强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于远友先生、张继民先生、彭跃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姜烈刚先生为总工程师,徐昕先生为总会计师。
    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奎廷委员:王强、关杰、逯林、张兆林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逯林委员:王奎廷、张兆林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兆林委员:徐昕、逯林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兆林委员:关杰、逯林
    公司独立董事逯林先生、张兆林先生、吴艾东先生对上述人员的提名、任职资格及表决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9日
    附:马(钅昌)臣先生简历
    马钅昌臣男,1964年8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在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任教,历任牡丹江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材料检测站技术负责人,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集团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