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五次董事会议于2002年8月12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董事关杰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董事陈根祥代为出席并表决。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王奎廷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确定各委员会成员人选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管理体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的要求,决定成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到会董事以举手方式同意以下人士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王奎廷 委员:王强、李红旗、逯林、张兆林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逯林 委员:王奎廷、张兆林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张兆林 委员:徐昕、逯林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张兆林 委员:关杰、逯林
    (三)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全文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