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届八次会议于2002年3月 25 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宝怀先生主持, 会议 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同意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运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 家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依法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 公司决策程 序合法,能及时披露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2001年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检查,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无保留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前次募集资金情况。公司1999年公发募集的资金主要投入1#窑技术改造项 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有所变更,其变更行为是按法律程序进 行的。
    4、收购资产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收购资产交易事项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在收购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重大交易时,交易价格在评估、 审计 的基础上制定的,比较合理。在交易过程中未发现内幕交易,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关联股东在关联交易中,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