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名称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已获得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的核准登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原名称: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 更改后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变更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更改名称为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国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核准 为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核准后公司名称增加地域黑龙江省 拟在下次股东大会予以追认通过,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3、公司的证券代码600173和股票简称牡丹江都不变。
    4、公告后,公司新名称自2001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牡丹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