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永证函字(2007)第003号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对截止2006年12月31日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查阅有关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共占用资金16,707万元,均为应收销货款。
    2006年度,控股股东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以资抵债方式偿还了贵公司为控股股东垫付的工资、利息、水电汽等款项。期末,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
    牡丹江水泥集团销售公司占用贵公司资金余额为16,707万元,为销售水泥、熟料款项,是贵公司销售水泥及熟料产生的资金往来,属正常业务往来资金。
    未发现贵公司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中提及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未发现贵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本专项说明仅用于贵公司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表:200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附表:2006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3月16日
资金占用情况表 资金占用期 资金占用期 公司 公司 资金占用期末时点 资金占用期初时点资金占用借方累资金占用贷方累 资金占用方 末余额截止 初余额截止 相对应的会计报表科目 占用方式 占用原因 备注 代码 简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计发生额(万元)计发生额(万元) 时点 时点 A B C E1 E2 F1 G1 F2 G2 F3 G3 F4 G4 F5 G5 H I J 600173牡丹江 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6-12-31 2005-12-31其他应收款 -89 5,695 2,433 8,217 垫付 牡丹江水泥集团物资经贸公司 同上 同上 应收账款 0 565 1 566 货款 水泥、熟料销售 牡丹江水泥集团销售公司 同上 同上 应收账款 16,707 21,310 5,767 10,370 货款 水泥销售 合 计 -89 16,707 5,695 21,875 2,433 5,768 8,217 10,936 附表2 对外担保情况表 担保人(上市公司/上市 被担保对象与上市担保金额(万 目前是否仍存在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被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开始日 担保结束日 备注 担保方式 公司子公司) 公司的关系 元) 担保责任 A B C D E F G H I J K 600173 牡丹江 (本期无对外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