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建中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常伯阳律师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 5名,持有公司股份114,804,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84%,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2人,持有公司股份44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0.0042%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审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议案《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项目中“金刚石制品系列产品技改项目”资金3830万元调整至配股项目“高品级人造金刚石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4,804,400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伯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