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与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上海金海潮置业有限公司(暂用名),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出资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将加快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的建设速度,为金桥出口加工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为企业提供研发基地,使投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与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3月11日在河南长葛签署了《合资协议书》,决定共同出资建立上海金海潮置业有限公司(暂用名),注册资金2800万元,双方各占50%股份,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五千万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90%;经营范围:钻石、金刚石及其制品、材料、功能性材料、机械、工业自动化技术、计算机软件、生物制品等专业技术的"四技"服务,对高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实业投资,本系统资产管理及其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2、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地址:上海浦东佳林路655号1204室;法人代表:刘晓钢;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业务咨询,物业管理,在批租的土地范围内从事土地成片开发、出租、转让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海潮置业有限公司由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与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其中: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76#地块19156平方米作价1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0%,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投入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公司的宗旨为:参与浦东开发,为浦东改革开放做贡献;为金桥出口加工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为企业提供研发基地;使股东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的经营项目为:在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76#地块上开发、经营"浦发金桥工业城管理服务中心暨黄河旋风研发中心"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76#地块19156平方米作价14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0%。公司成立后,依法办理土地产权的转移手续。
    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投入1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协议签订后90日内,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验资帐户。
    2、投资总额超出注册资本不足部分,由合资公司自筹解决。
    3、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另一方同意。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与上海浦发金桥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成立新公司,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更好利用本地资源,加快上海黄河旋风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的建设速度。
    六、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书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