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1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以下统称“股东” 共6名,持有公司股份113171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建中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议题《关于投资组建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113171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同意公司关于投资组建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律师意见书。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