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公司短期资金运作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并于2003年12月26日通过了如下事项: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限额为人民币1.7亿元,限期一年。
    短期投资品种和投资形式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