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3年11月11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
    该合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41400万元,其中: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经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张江集成电路生产厂房等在建工程实物资产作价出资人民币33180万元,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人民币5115万元,共计出资人民币38295万元,占注册资本92.5%;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位于张江高科技园区高科技中试产业区内3-1、3-2、3-3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民币3105万元,占注册资本7.5%。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