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次股权投资属关联方共同投资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2年12月18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参股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钱佩信、欧阳令南参与表决并同意,关联方董事方培琦、蒋守雷表决时回避。
    根据公司投资发展战略需要,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参股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占其注册资本的8.7%。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的注册资本为11500万元,全部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贝岭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人民币9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8.26%,上海信息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三所高校参股。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拟成为一家集集成电路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投资、销售及知识产权贸易等为一体的研究和经营实体。该中心的经营宗旨为以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为中心,产学研结合,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在为产业服务的同时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建成为一个技术先进、与产业紧密结合的集成电路技术研发中心,为发展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服务。该中心的根本目标是成立国家级的研发中心。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