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07年6月28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1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于2007年7月1日至7月15日通过公司专门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评议。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