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3月24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由监事长蒋志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对公司2003年度的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 监事会认为2003年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程序运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是尽职尽责的,没有发现上述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财务核算体制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全年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财务报告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数据是真实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是一致的,无变更。
    4.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
    5.报告内,公司无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6.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公平的,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7.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全部得到执行。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