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3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由监事长蒋志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公司关于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公司关于部分单位2006年不计提职工福利费的议案》;
    五、对公司2006年度的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议和监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监督,保证了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1. 公司2006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