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于2006年3月23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税后利润为231,102,18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23,110,219 元和提取10%法定公益金23,110,219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881,747元。加上历年积余未分配利润617,228,698元以及扣除当年分配2003年度股利125,877,150元,累计共有未分配利润676,233,295元。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提出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年末总股本719,2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5 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125,877,150 元,尚余550,356,145元,结转下一次分配。公司结存的公积金不在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决定适时召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决定。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