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6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武汉控股转让所持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碧水科技公司")是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等四家股东在2002年9月23日共同发展成立的。碧水科技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武汉控股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20%。
    碧水科技公司成立后,一直致力于投资、研究、开发城市水体修复、水环境改善新技术,主要从事了武汉市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工程。由于碧水科技公司一直在搞课题研究,因此从成立至今都没有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且在未来的3-5年不会改观,这与武汉控股当初投资碧水科技公司的设想有很大的差距。
    针对上述情况,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城投公司同意收购武汉控股持有的碧水科技公司股权。经武汉控股与城投公司多次协商,城投公司拟溢价15.03%(合计人民币9,202,400元)收购武汉控股所持有的碧水科技公司20%的股权。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文鑫先生、李光先生、汪胜先生就公司将所持碧水科技公司股权转让给城投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此交易前期工作细致、全面,交易的可行性强,操作有保障。
    二、此交易适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能有效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为公司下一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此关联交易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表决程序合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同意此关联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