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800万元所持有的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碧水科技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转让价格9,202,400元(溢价15.0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长均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注册地:湖北武汉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月13日
    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建筑项目承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城投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碧水科技公司从成立至今都没有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且在未来的3-5年不会改观,这与武汉控股当初投资碧水科技公司的设想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城投公司同意溢价15.03%(合计人民币9,202,400元)收购武汉控股所持有的碧水科技公司20%的股权。
    公司将所持碧水科技公司股权转让给城投公司,减少了公司无效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上述公司关联交易已提交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临2006-006号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此议案具体情况向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公司3名独立董事在审慎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可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此交易前期工作细致、全面,交易的可行性强,操作有保障。
    (2)此交易适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能有效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为公司下一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此关联交易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表决程序合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同意此关联交易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