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5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所持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情见2005年4月28日、5月31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武汉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就公司和武汉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对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价格的分歧问题提起仲裁。
    200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2005武仲(受)字4166号),武汉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此案。
    有关仲裁的结果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