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发起设立“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负责武汉长江隧道工程(以下简称“隧道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营运。
    隧道工程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先进建设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EFC,即交钥匙)进行建设。根据武汉市政府的要求,城投公司代表政府负责隧道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中隧集团联合体中标。
    隧道工程建设期为48个月,已于2004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隧道工程已投资约6000万元。
    合资公司成立后,成为隧道工程投资、建设和营运的主体,并聘请有关中介咨询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工程、财务等方面的审计,全面接手隧道工程。合资公司在承接该项目时,根据其关联交易额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2.4或10.2.5规则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