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经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5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会期半天。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发展大道东方商都五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议题:
    1、 《关于桂学军董事辞职的议案》
    2、 《关于选举赵近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两个议案已经2004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
    3、 《关于公司出售所持武桥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出席人员:
    1、截止2005年5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代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5月2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东方商都5楼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7-85600546
    传真:027-85877108
    邮编:430023
    联系人:李丹、李凯
    3、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代理资格证明以及公民身份证登记,外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4、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登记。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