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出售所持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武汉控股所持武桥公司股权被武汉市政府收购的情况报告》。我们仔细审阅了上述材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现就本次出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此次出售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表决程序合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出售所持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价格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以仲裁形式确定,其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合理、合法。
    三、此次出售妥善解决了该投资项目因政策风险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同意上述出售行为。
独立董事:李文鑫 李光 汪胜    200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