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 年3 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 人,实到监事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松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3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监事会根据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认为:
    (一)公司经营管理能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通过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使内控效率提高;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公司聘请的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评价是真实、公正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入改投后的项目,且在本报告期内全部使用完毕.
    (四)公司控股的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16581 万元收购了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桥莎小区”(即都市经典)项目30%的收益权。此收购行为的收购价格是合理的,没有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2003 年初,因公司控股股东资产重组,使公司原不属关联交易的主营供水业务与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了关联交易。由于此关联交易实质内容是原非关联交易的延续,未发生任何改变,所以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对股东公平、合理。
    (六)公司以2900 万元收购武汉市水质净化厂的收购行为属于关联交易,该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收购价格合理,交易过程遵循了“三公”原则。此关联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 年3 月25 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金华先生,1947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劳资科科长、开发公司经理、设计院书记、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李艳兰女士,1960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市自来水公司财务科会计、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梁玉革女士,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武汉长江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审计监察部干事、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谭嗣先生,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建设银行武汉市分行建筑经济处主任科员、武汉银泰房地产信息中心项目经理、建设银行武汉分行沿江支行投资中介科科长,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监事、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
    李丹女士,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武汉市自来水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干事、武汉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办公室秘书,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