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莉茜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见上交所网站);
    二、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
    三、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见上交所网站);
    四、《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见上交所网站);
    五、关于收购武汉市水质净化厂的议案(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规定陈莉茜、谢连和、周显文三位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1、同意本公司与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收购合同》,由本公司出资2900万元收购武汉市水质净化厂。
    2、同意以污水处理单价0.5元/吨、年保底水量1750万吨(全年运行350天,每天5万吨)为原则,由本公司与武汉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3、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上述资产收购的各项手续。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文鑫、李光、汪胜先生对此次收购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认为:此次收购是建立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表决程序合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收购武汉市水质净化厂的收购价格是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依其在武汉市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的价格确定的。价格合理、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此次收购为公司确定了新的发展空间和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意上述收购行为。
    六、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2、4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