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李光监事因事请假,委托谭嗣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李茂龙监事因事请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松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审查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认为:
    (一)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均依法运作。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认为公司聘请的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评价是真实、公正的。董事会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于2002年经合法程序变更投向后,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变更,并按承诺投入项目投资。
    (四)在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武汉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15日签订了《收购合同》。公司将所属后湖泵站净资产出售给武汉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是按照资产评估价格8758万元进行交易的,此次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不属关联交易,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利益,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25480万元其他应收款。该款项形成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对该房地产公司投资额超过注册资本比例的部分即追加投资,已投入完毕,待转为增资款后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现暂记入其他应收款。此外,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2002年公司仍坚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工作核心,狠抓内部管理,克服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较好地完成了2002年的生产任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