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 武汉分行”)签定了《银企合作协议书》,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武汉分行将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武汉分行将本公司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在符合国家政策和该行贷款条件的 前提下,为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优先为本公司提供 各类信贷资金支持。
    2、为解决本公司临时性资金需求,武汉分行可采取办理银行、商业票据承兑、 贴现等多种方式帮助本公司拓宽融资渠道。
    3、武汉分行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汇兑、结算、信息咨询、网上银行,电话终端 及代发工资、代收代付等各方面的服务。
    4、武汉分行积极支持本公司员工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等零售业务,为其提供汽车、 住房、抵押贷款等个人理财服务。
    5、联合中信证券公司,为本公司在证券市场上提供筹资策划及理财等相关服务。
    二、本公司将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与武汉分行建立日常结算关系,并承诺以不低于本公司贷款在该行借款占比 的比例,在该行保持结算量和存款余额。
    2、对于武汉分行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 ,本公司承诺提供该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回收日止。
    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时偿还武汉分行贷款本息,不挤占、 不挪用贷款; 及时按该行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及有关资科,接受该行对贷款运用的监督管理。
    4、 本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配股融资资金原则上优先考虑通过武汉分行回笼与 结算;同时,相关的证券市场业务原则上优先考虑与中信证券公司合作。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