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公司″)成立于 1998年。1998年4月2日,该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 行了8,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含779万股公司职工股)。2000年8月,该公司实施配 股,我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武汉控股2000年配股系以1999年末总股本40,800万股为基数,按照10配2.5股的 比例进行,配售总额共计3,315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认购其应配总数的10%即765 万股;社会公众股部分配售总额2,550万股,由中信证券包销。配股价格10元/股,共 计募集资金33,150万元。配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4,115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4月2日发布的证监发200148号《证券 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我公司于2001年8月 13日至8 月17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回访,现特将回访结果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武汉控股2000年A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2,2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根据配 股说明书,公司拟将该笔资金投向收购武汉市自来水公司白沙洲水厂等三个项目。
    1、 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回访之日,武汉控股对上述项目实际投入资金7,100万元, 占募集资金额的 21.99%。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 承诺 承诺 项目 项目
的方式 投资项目 运用日期 总投资 预计收益
A股配股 收购白沙洲水厂 2000.09.05 20,315.37 2,091.56
A股配股 白沙洲水厂改扩建
(湖改江)工程 2000.09.05 9,969.12 718.09
A股配股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0.09.05 2,100.00
总计 32,384.49
募集资金 实际 实际 实际
的方式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日期
A股配股 收购白沙洲水厂
A股配股 白沙洲水厂改扩建
(湖改江)工程 5,000.00 2000.09.05
A股配股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100.00 2000.09.05
总计 7,100.00
    除上表所示已运用的资金外,剩余资金25,184.75万元在公司帐户中足额存储。 拟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说明:
    ① 收购白沙洲水厂项目
    ② 白沙洲水厂改扩建(湖改江)工程。
    该两项目现暂停实施。
    按照配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于2000年9月向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支 付了1亿元,作为收购白沙洲水厂的预付款,同时另付5,000万元作为白沙洲水厂改扩 建(湖改江)工程项目预付款。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 收购手续及改扩建项目完成 后再支付余款。
    但是,由于白沙洲水厂的情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故武汉控股决定暂停实施收购 及改扩建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白沙洲水厂改扩建(湖改江)工程已于2001年5月竣工,取代东湖水厂向武昌地 区供水。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武昌部分地区出现了水压低等问题。 特别是原本 处于东湖水厂供水高压区的中北路、广八路、珞狮北路等部分路段, 现处在白沙洲 水厂的供水管网末端,成为供水低压区。此外,部分老城区的地势较高, 加上供水管 道口径偏小,管道老化,在今年夏季用水高峰期出现了供水困难问题。武汉市自来水 公司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高峰供水。另外, 根据湖北省人大环保委关于加快 完成湖改江二期工程的要求, 武汉市拟进一步扩建白沙洲水厂取代最后一座以东湖 水作为水源的团山水厂。根据设计方案, 继续扩建白沙洲水厂及建设相应的管道、 转压站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额将超过2亿元。但扩建完成后, 实际新增供水能力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仅为取代团山水厂8万吨/日的供水量, 将使白沙洲水厂的整体投 资收益水平达不到合理的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密切关注方案的进展情况,在形势未明朗前, 为减少 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暂停实施上述两个项目,且应公司要求, 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同意将公司1.5亿元预付款先退还给公司,其中预付的1 亿元收购 款已于2001年6月30日前到帐。另外,双方同意根据实际进展情况通过友好协商的方 式妥善解决上述两个项目的具体投资事宜。
    另一方面,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公司已积极做好后备项目的准备工作, 将充分保障配股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③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已全部投入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司财务结构,增强了公司短期支付能力, 满足了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对生产经营起到了有益的促进作用。
    二、发行人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严格资金管理,武汉控股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2000年1月19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经修订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和《关于会计政策中计提四项准备的方法》, 在原有基础上 针对上市公司的特点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2001年2月,公司制定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融 资担保管理办法》,目的在于扶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帮助其筹措资金、拓 展业务, 同时加强对其向银行申请的短期贷款以及进口信用证减免保证金授信额度 的使用情况的管理。
    2000年8月,公司制定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暂行办 法》。公司制订该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对外投资行为, 力争每一项投资都能取得预 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公司每年均制订详尽的财务预算并报股东大会审议后遵照执行, 同时对上年度 的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决算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一系列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实行, 公司实现了较为安全有效的财务 管理和控制。同时,公司未进行任何形式的资金委托管理。
    此外,由于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故未发现存在发行人资 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
    三、发行人盈利状况
    武汉控股于2000年8月实施配股方案。配股完成后,公司的两次定期报告显示的 公司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2000年6月30日 2000年12月31日 2001年6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 11,324.32万元 23,511.01万元 11,613.11万元
净利润 6,241.83万元 14,760.79万元 5,362.84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5.64% 11.40% 3.976%
每股收益 0.153元 0.3348元(全面摊薄) 0.122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各项效益指标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增长趋势。同时, 由于 客观环境的变化,发行人配股募集资金未能按照预期完成投资及产生效益,考虑到这 一因素,武汉控股实施配股以来的盈利状况呈较为理想的平稳上升态势,未来结合资 金投向的调整,公司的业绩将有进一步的增长。
    四、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实现情况
    1、公司经营情况
    武汉控股主营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治理、道路、桥梁、供气、供电、通讯等 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2001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2001 年上半年下属两水厂 (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累计供水16927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由于两 水厂加强了生产管理,供水耗电率为222.05度/千吨,比去年同期下降5.85度/千吨; 今年上半年平均源水浊度低于去年,所以耗矾率低于去年,为13.58公斤/千吨, 比去 年同期降低4.53公斤/千吨;今年源水水质较为稳定,所以耗氯率较去年同期有所降 低,为2.96公斤/千吨,比去年同期低0.76公斤/千吨。上半年,后湖泵站完成排水10 ,107万吨。另外,投资近2000万元的宗关水厂技术设备改造已基本完工,进入验收试 生产阶段,将为宗关水厂安全优质供水提供有力的保障。
    200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13万元,其中供水收入8,783万元, 排 水收入2,830万元。实现净利润5,363万元,净资产收益率3.976%(全面摊薄)。
    2、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1) 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补贴收入减少864万元;
    (2) 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减少213万元;
    ( 3) 公司参股的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 ,52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01万元,实现净利润2,69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19 万元。武汉控股从中实现投资收益602万元;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坚持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工作核心,狠抓内部管理, 进一步稳固和发展主业。同时努力推动公司向多元化发展, 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 长点。
    五、发行人配股上市以来的二级市场走势
    武汉控股2000年配股价格定为10元/股。获配股份于2000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此后该股走势一路缓慢上扬,与大盘走势基本相符。自2000年9月 底的10.90元的低位一路上扬,至2001年3月间攀升至14元左右;随后一直运行于13 .13元至14.75元的箱体之中,波动幅度较小,成交量温和,没有人为操纵股价之迹象。 近期由于大盘持续走低,该股股价亦受到一定影响,但表现出较好的抗跌性, 未出现 大幅下挫。
    通过对武汉控股配股上市以来的二级市场走势分析,对照当时定价水平,我们认 为,当时确定的配股价格与公司上市之后的实际情况相比而言是较为相符的,基本反 映了市场对公司的认可程度和投资取向。
    六、中信证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2月6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我公 司建立了与发行业务有关的业务控制,严格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使投资银行部门与 研究部门、经纪部门、自营部门在信息、人员、办公地点等方面隔离。同时, 公司 内部独立部门亦实施了有效的监察。
    目前,我公司正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全面、系统地疏理、健 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机制。
    武汉控股本次发行前 后没有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发生, 也未发生我公司 为武汉控股提供″过桥贷款″或融资担保的情况。
    七、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配股之公开募集文件中未有应履行的承诺事项。
    八、公司内核小组对回访情况的总体评价
    我公司内核小组对本次回访情况进行了了解。公司本次共派出两名项目人员对 武汉控股进行实地回访,回访中采用了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证券、 投资等部门面 谈的形式,查阅了有关背景资料。因此,内核小组认为, 本次回访遵守了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要求,是认真和全面的。本报告内容符合武汉控股的实际情况。
    
二OO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