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8日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家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5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有的沈阳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沈阳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鸿公司)50%股权转让给沈阳新家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家源)。根据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龙源智博评报字[2004]第A-1024号评估报告书,在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嘉鸿公司净资产帐面价值为8046.92万元,评估值为9863.33万元,本公司持有的50%股权评估值为4931.665万元。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4931.665万元,新家源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嘉鸿公司50%股权,新家源自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七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本公司指定帐户。
    特此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