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12月31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赵家祯先生主持会议。
    与会公司董事会经慎重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同意厉斌、张陆先生辞职的议案”。接受公司董事、总经理厉斌先生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的申请;接受公司董事张陆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公司独立董事邓边疆先生、粱杰女士同意两人的辞职申请。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正常发展需要,由公司董事长赵家祯先生代任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