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热力规划和总体布局,香港江胜投资公司(简称江胜公司)、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沈阳新开)、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惠天热电)根据沈阳浑南新区管委会与江胜公司签署的《投资建设浑南热电厂意向书》,三方于2003年8月12日签署《合资建设沈阳市浑南热电厂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江胜公司、沈阳新开、惠天热电三方共同投资建设浑南热电厂,由江胜公司控股51%,沈阳新开参股29%,惠天热电参股20%。
    2、三方同意成立“沈阳市浑南热电厂筹建处”。筹建处主要职能是工程立项的前期工作。筹建处设主任一人,由江胜公司出任,副主任三人,由江胜公司、沈阳新开、惠天热电各出一人,成员7-9人。筹建处人员的一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程立项后,开展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组建完毕筹建处的使命即告完成。
    3、筹建处成立后,受股东方的委托,开展工程选址、编制初可研报告、上报立项等前期工作,所需前期工程费用先投入人民币100万元。(其中江胜公司出资51万元,沈阳新开出资29万元,惠天热电出资20万元),不足部分由江胜公司垫付。工程立项后转为三方出资,如工程未能立项,应由三方股东按比例分担。
    4、三方承诺充分利用各自优势,积极为推进浑南热电厂工程立项、尽早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江胜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营业地址位于香港中环广场,目前在国内投资项目涉及电力、电信、房地产、高尔夫广场等领域。在电力系统先后投资控股了沈海热电有限公司、锦州东港发电有限公司和金山热电股份公司。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