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4月23 日上午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长王宏明女士因病没有 到会,委托公司董事崔秀华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表决, 监事会成 员3名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受董事长王宏明女士委托的公司董事崔秀华女士主持, 经与会董事及受托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住房周转金制度变更的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0295号)精神,从2000年9月1日起, 企业不再实行住房基金和住房周转金管 理制度,原住房周转金在2000年9月1日以前进入利润分配核算,2000年9月1日以后 进入管理费用核算。
    五、《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结果,200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4 ,420,065.40元,期未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8,784,093.83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01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按照 本公司章程规定首先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若有剩余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 益金后,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5%, 分配主要采用分派现金形式或送红股, 2001年分配政策在具体实施时,将由董事会以分配预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届时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做一定调整。
    六、《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七、《关于续聘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八、《调整坏帐准备提取比例制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应收款项金额当期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所以公司从长远利益及稳健经 营的角度出发,本着谨慎原则将应收款项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由6%提高到15%。
    九、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