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02 年3月15日上午9:30分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 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120,108,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21%, 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刘震因故不能主持此次股东会, 特委托公司董事王 毅明先生主持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竞天公诚律师 事务所王英哲律师现场见证,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120,108,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0,108,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赵家祯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20,108,000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厉斌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20,108,000 股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张陆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20,108,000 股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林春庆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20,108,000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聂晶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20,108,000 股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张国忠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120,108,000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陈闯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120,108,000 股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志峰先生经公司2002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职代会选举通过,为本公司监事。
    上述新任董事、监事,赵家祯、张陆、林春庆、聂晶、张国忠、陈闯、 张志峰 的简历见本公司于2002年2月9日在中证报、上证报的公告。厉斌先生的简历见本公 司于2002年2月27日在中证报、上证报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20,108,0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会经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证券从业律师王英哲律师予以见证, 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规范意见》、《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股 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