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征询第一大股东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