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4400万股国家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16%)转让给汕头市联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公司将尽快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并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沈阳新区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