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 月 29日上午9时30分在沈阳市紫薇仙庄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2051105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3.42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20511059股, 占到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20511059股, 占到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20511059股, 占到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120511059股, 占到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120511059 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坏帐准备提取比例制度的议案》,同意 120511059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免去王宏明的本公司董事职务, 选举刘震 先生任公司董事。同意120511059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 权0股。(震先生简历见2001年5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同意120511059股, 占到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松辽律师事务所程秀明律师予以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沈阳黎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