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2)朝阳执字第6022号),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知,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持有“福田汽车”股票13046.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52%)因债务纠纷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了其所持有的1000万股“福田汽车”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7%),冻结期限为1年,自2003年3月13日至2004年3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