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通讯方式于2002年8月8日—8月16日召开董事会,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审议了《关于购买湖动集团部分资产的议案》,以14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孜湘评报〖2002〗第2-2号),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2372万元购买福田长沙汽车厂现租赁湖动集团马坡岭厂区的土地、房屋和公共设施、设备,以利于稳定发展;以2018万元购买湖动集团榔梨新建厂区的土地、房屋和公共设施、设备,以满足南方生产基地扩大经营的需要。
    二、授权经理部门办理具体购买事宜。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