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本公司由于履行了担保责任而成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0605,证券简称:四环药业)的债权人,并于2001年12月26日与其签订了《和解 协议》。该协议约定2002年3月31日之前, 四环药业偿还对本公司的全部欠款(此 公告已于2001年12月31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近期, 由于四环药业暂时资金紧张,故向本公司做出了延期还款的承诺:
    1、2002年3月31日之前,偿还福田公司本金人民币50万元(伍拾万元整);
    2、2002年5月10日之前,再偿还本金人民币150万元(壹佰伍拾万元整);
    3、2002年6月30日之前清偿全部余款;
    4、如果2002年6月30日之前未能清偿全部欠款,则《和解协议》第三条约定的 担保补偿金自2002年6月30日起按万分之四计算。
    目前,公司已收到四环药业偿还的本金人民币50万元(伍拾万元整)。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5日